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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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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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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通过性交传染。目前,我国有流行趋势,不容忽视。梅毒螺旋体自表皮或粘膜破损处进入体内,大约需要3-4周的潜伏期,然后开始发病,早期外阴部、宫颈及阴道粘膜发红、溃疡,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约有三分之一发展为晚期梅毒,传染力虽弱,但是有可能引起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等,后果严重。 

临床表现

  患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主要在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感染不足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且有20%早产。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感染超过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通常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

  若胎儿幸存,娩出先天霉毒儿(也称胎传霉毒儿),病情较重。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或鼻塞、肝腺肿大、淋巴结肿大等;晚期先天霉素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齿状、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其病死率致残率均明显增高。

检查诊断

  1、病原体检查在一期梅毒的硬下疳部位取少许血清渗出液,放于玻片上,置暗视野显微镜下观察,依据螺旋体强折光性和运动方式进行判断,可以确诊。

  2、梅毒血清学检查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是梅毒常规筛查方法,包括有性病研究实验室玻片试验(VDRL)、血清不加热反应素玻片试验(US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若VDRL、USR及RPR阳性,应做定量试验,最好能做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测定血清特异性抗体,常用方法有荧光密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和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近年已开展用PCR技术取羊水检测螺旋体诊断先天霉毒。

 

治       疗

  治疗梅毒的原则是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用药足量,疗程规则。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同时性伴侣也应接受检查及治疗。

  1、孕妇早期梅毒包括一、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首选青霉素疗法: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0U,肌内注射,每日1次,连用10-15;

  ②苄星青霉素240U,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若青霉素过敏,应改用红霉素0.5g,每6小时1次,连服15日。孕妇禁止用四环素类药物。

  2、孕妇晚期梅毒包括三期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首选青霉素疗法: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1U,肌内注射,肌内注射,每日1次,连续20;必要时间隔两周后重复治疗为一个疗程;

  ②苄星青霉素20U,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一次,连续3次。或青霉素过敏,应改用红霉素0.5g,每6小时一次,连服30日。

  3、先天霉毒脑脊液VDRL阳性者:普鲁卡因青霉素5U(kg·d),肌内注射,连续10-15日。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5U(kg·d),一次肌内注射。若青霉素过敏,应改用红霉素7.5-12.5mg/(kg·d),分4次口服,连续30日。

预防预后

  妊娠合并梅毒预防:

  1.梅毒在未确诊之前,不应随意治疗。一定要首先明确诊断。如果将梅毒当作一般炎症治疗,不但难以治疗,而且病变中螺旋体减少,梅毒血清反应延迟发生,阳性率和反应强度降低,以致延误病程。

  2.治疗梅毒首选药物是青霉素。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治疗剂量要足够、疗程必须要规则。不规则、不彻底治疗,可促使复发机会增加,并发展成为晚期梅毒。

京市中西医结合皮肤科疑难病会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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