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实施医疗救助1.23亿人次
发布时间:2019-12-26
来源:网络
12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审议。《报告》显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政策的健全完善,财政投入的持续增加,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
《报告》显示,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283万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617元/人·月,较2013年增长65%;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5247元/人·年,较2013年增长116%。城乡低保标准差距逐步缩小,由2013年的1.8∶1缩小到现在的1.4∶1。今年1月~9月,累计支出资金1164.7亿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471万城乡特困人员纳入供养范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为9675元/年,农村为7296元/年,分别较2017年增长16.7%和15.4%;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确定。今年1月~9月,累计支出资金270.6亿元。
受灾人员救助方面,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等救助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大幅提高。2018年以来,针对青海、江西、广东等地自然灾害,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35次,安排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98.96亿元。
医疗救助方面,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1.23亿人次,支出资金363.2亿元,次均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分别达到1117元和82元。今年1月~6月,全国累计对2.8万人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向医疗机构拨付急救费用1.5亿元。
针对社会救助政策还需进一步统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还不够充分等问题,《报告》提出,下一步,要研究制订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方案,加强社会救助制度顶层设计。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对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或其他必要的救助措施。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测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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